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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事诉讼法自考复习资料:第十章期间和送达

2016年04月22日 12:53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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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期间和送达
1.期间: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各自实施或完成诉讼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期限。
2.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立案期间属于法定期间。
3.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是15日内和10日内。
4.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内民事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限是60日。
6.诉讼文书中,不适用留置送达的是调解书。
7.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的情形有:受送达人是军人的,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人,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人。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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