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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经济法学原理自学考试考前复习资料(四)

2016年04月19日 12:46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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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述题
1、市场三缺陷——国家调节三方式——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的相互关系:(一)市场经济经历了自由市场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它并非万能,也并非在任何情况任何条件都能充分有效的发挥对社会经济的调节作用,市场也有缺陷,发生市场失灵现象,市场存在三种主要缺陷。(1)市场障碍,即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主要指竞争秩序问题,市场竞争不可避免地存在两种不良倾向:一是限制竞争;二是不正当竞争。垄断和限制竞争导致竞争不足,不正当竞争是竞争过当。两者都是竞争无序的表现;(2)市场惟利性,即指投资经营者所关注的是经济利益,并往往重视眼前可实现的利益,对于当时赢利率低、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的或者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的行业和产品,他们往往不愿投资。社会经济中存在着一些机制难以进入(不愿进入)的领域。(3)市场调节机制作用下的被动性和滞后性。这是因为从投资、生产、运营到市场价格形成和信息反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各个企业和个人掌握的信息不足和滞后,导致投资经营决策也导致市场供求严重失调,产品大量滞销过剩。市场的上述三种缺陷,是市场所固有的在自由市场经济阶段市场缺陷并不显露,不会造成严重后果,19世纪之后产业革命引起生产社会化、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垄断,这使得市场缺陷显露并导致严重后果。(二)市场存在缺陷并开始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国家介入经济后便需要针对市场的那些缺陷采取行动,为此,国家调节的基本方式包括:(1)针对市场障碍,国家通过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予以排除以便让市场机制恢复其调节:(2)针对市场机制作用的惟利性和作用领域的局限性,通过安排和调整国家直接投资,参与经营活动,以调节经济结构运行;(3)针对市场机制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国家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并根据对宏观经济规律的认识,凭借手中所掌握的政策手段,对社会经济实行总体规划、指导、鼓励。(三)由于国家调节针对市场调节三个缺陷而分别采取三种基本调节方式这三种方式和活动都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保障,所以经济法体系也包括下列三种基本法律规范即:(1)为规范和保障国家以强制干预方式和活动都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保障,所以经济法体系也包括下列三种基本法律规范即:(1)为规范和保障国家以强制干预方式排除市场障碍国家制定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障碍排除法,亦称市场规制法或竞争法;(2)为规范和保障国家以直接参与方式进行投资经营,国家制定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国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国家直接投资经营的法律。(3)为规范和保障国家以促导方式对社会经济实行引导,促进和宏观调控、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法。
2、从1979年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我过经济法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特点。(一)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20多年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经济法律法规达600多个。此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经济特区等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也制定了大量地方性法规。(二)立法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经济法立法总结改革经验,指导改革为改革服务,并随改革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废、改、立”是显著的特点,它保证了改革开放对于经济立法的急切需要,使立法充分发挥其对于改革开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同时也使各种立法文件不断进行法规清理;(三)立法反映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1)加强了民事立法(2)加强了国家宏观调控方面的立法(3)加强了市场立法(4)加强了保险和职工培训、就业等方面的管理法规;(四)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这一时期经济法的中心内容。在整个经济立法中,关于企业的立法无论在数量还是重要性上,都占据十分突出的地位,围绕“让利、放权、承包制、租赁制”展开立法。
3、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答:(一)社会经济调节机制的多元化。经济法形成独立部门法的社会根源,在于生产高度社会化引起的社会经济调节机制和现代国家职能的变化,即国家调节机制和国家经济的形成和发达。由此产生对于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的法律部门的需要,经济法是应运而生。人类自原始社会后期开始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至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形成和发达起来,并逐渐上升为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资产阶级政治革命进一步确立和巩固这种地位,社会经济形态由自然经济社会进入商品经济社会。商品经济当其发达并上升为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后,又被称为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的调节机制是或主要是市场调节,即价值规律的作用。市场存在三种主要缺陷:①市场障碍;②市场推利性;③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被动性和滞后性。由于市场存在三大缺陷,导致市场失灵,为了国家和社会总体利益,国家不能不介入社会经济,实行某种国家调节。在现代市场经济阶段。同时需要并存两种调节机制,社会经济中有着“无形之手”和“国家之手”这两只“手”在同时运行,经济的全球化,需要全球性的调节机制,即国际性调节机制,这样一来,社会经济的调节机制便又由二元化变为三元化;(二)现代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发达。国家调节社会经济,即是社会经济的一种调节机制 ,又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活动。国家介入经济后便需要针对市场的那些缺陷采取行动。为此,国家调节的基本方式包括下列三种:①针对市场障碍,国家通过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予以排除,以便证市场机制恢复其调节作用。这是一种国家经济强制干预的调节方式;②针对市场机制作用的惟利性和作用领域的局限性,通过安排和调整国家直接投资,参与经营活动,以调节经济结构和运行。这是一种国家直接参与某些经济活动的调节方式;③针对市场机制作用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国家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并根据对宏观经济规律的认识,凭借手中所所握有的政策手段,对社会经济实行总体规划,指导鼓励,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这是一种国家经济促导方式。
(三)法律体系的演变规律。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发生和发达,导致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和原有法律体系的变化。经济法体系也就包含于到三种基本法律规范即:①为规范和保障国家以强制干预方式排除市场障碍,国家制定反垄断法,反不正竞争法等,这些法律可统称为市场障碍排除法。②为规范和保障国家以直接参与方式进行投资经营,国家制定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及其他有关国家直接投资经营的法律。③为规范和保障国家以促导方式对社会经济实行引导,促进和宏观调控,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法。
(四)经济法产生的思想理论基础。总之,自19世纪来以后,社会更加发达和融为一体,社会公共利益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同社会各界,各个体利益直接相关,这迫使人们对于传统的民商法理念和立法原则发生动摇,也对整个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立法的自由主义倾向和个体权利本位思想发生了动摇。19世纪中期,思想理论界出现两种思潮:一是改良主义;二是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革命理论,这两种思想理论后来都对社会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仅就法律领域而言,从19世纪末开始,各资本主义国家统统修订或重新制定各种有关法律。
4、论述我国国有有资产管理体制?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一直实行的是中央政府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惟一代表,并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职能的所谓的“多龙治水”的办法。国有资产中央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原则,是长期以来国有资产效益不高乃至国有资产流失的最主要原因,因为:一,从产权关系看,国家所有,地方管理,政资不能真正分开,政企就无法分开,造成产权关系不明确。二,从企业发展看,国家所有,地方管理,对企业发展不利,即容易打击地方积极性。三,从国有资产分布看,国家所有,地方管理,容易造成投资分散。四,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分离,国有资产由多个部门分兵把口分别行使国家所有权。依据党的十六大方针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含义,是国家所有权行使机构对国家投资和拥有股份的企业集中统一、排他性的行使所有权。不再有“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履行出资人职责”。不能即是“老板”,又当“婆婆”。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一,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二,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源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四,尽快完善和普遍推行国有资产考核体系创新监督。五,抓紧制定产权交易的相关法规以及相应的操作规范,尽快将国有产权交易全部纳入市场交易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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