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金融法串讲资料:名词解释
2016年04月14日 12:00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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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
定金——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金可返还,无需负责任)一。名解 1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 2 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 3贴现:当商业银行对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以票据为抵押,向持有人提供贷款的一种方式。 4商业银行: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5货币政策工具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 6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我国为8%) 7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从事这种业务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或汇率等指标。 8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经营的外国资本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外国投资银行和外国证券公司等。(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最多的是外资银行) 9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资本与经过风险加权后的资本之比。 10同业拆借:是指银行之间的借款活动。禁止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 11信托: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把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的一种法律行为。 12信用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基于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贷款。 13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金钱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担保的行为。 14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15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原则,人为地操纵证券价格,以诱使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牟取私立,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16虚假陈述:是指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17欺诈客户:是指证券公司,证券登记或者清算机构及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诱使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18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债券。 19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20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审购或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1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2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 23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24发行:是指现金从发行库发出,进入业务库。 25回笼:现金从业务库回到发行库。 26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贸易收支、劳动收支、单方转移等) 27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 28汇率:是一个国家的货币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29信用卡:是一种名片大小的塑料卡片,表面载有持卡人的姓名,号码。有效期限,有的新型的信用卡还印有持卡人的相片。从法律方面看,信用卡是银行发行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它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存储信用,储蓄和汇兑多种功能。 30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31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2外汇管理:国家对进出本国境内的外汇收付、借贷、买卖、汇进、汇出、汇率、携带进出境等活动进行的管理。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33利率:一定时间内的利息与贷出或存入金额本金的比率。 34股票: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35货币期货,指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 36内幕交易:指内幕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交易的活动。 37再贴现:当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在到期钱前,需要资金周转时,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贴现,取得贷款,这种贴现就称为再贴现。 38审贷分离——《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所谓审贷分离是指银行的贷款部门与审批贷款部门分开处理同一贷款业务的制度。 |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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