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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劳动法串讲笔记——论述题

2016年04月13日 12:10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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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论述题
1.试述社会保险制度的作用社会保险制度的作用;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A、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社会保险能够使劳动者在遭遇年老,疾病,伤残,死亡,失业,生育等风险时得到社会或国家的帮助有利于消除和缓解社会矛盾B、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表现在1,社会保险的实施为劳者解除了后顾之忧,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2、社会保险的实施减轻了用人单位的压力和负担使其能够集中精神从事生产经营提高生产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3、社会保险保障了劳动者本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对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C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社会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政府财政给予补助,实现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D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2.试述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处理:(1)撤销合同,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2)修改合同,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3)赔偿损失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况。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规或者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定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对无效合同的处理主要有:撤销合同;修改合同;赔偿损失。

3.试述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则、制度。
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者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4.试述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3)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由劳动本人亲自实现。
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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