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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自考06909行政诉讼复习重点:第七章行政诉讼审理原则与法律适用

2016年04月13日 12:02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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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行政诉讼审理原则与法律适用
43、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特点: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程序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法律适用,以及与其他诉讼活动适用法律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1)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属于第二次法律适用。(3)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4)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范围限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44、论述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冲突的形式?答:(1)特别冲突(2)层级冲突(3)平级冲突(4)新旧法冲突(5)人际冲突(6)区际冲突。
4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适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专门活动。
46、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时参照与依据的差别: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决定参照的规章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行政处罚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的活动。
行政诉讼中可直接适用的法律规范①新法优于旧法。②高层次规范优于低层次规范。③直接调整相应部门、相应事项的法律规范优于非直接调整相应部门、相应事项的法律规范。④特别法律规范优于普通法律规范。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一) 法律, 依据法律,是法律适用的前提和基本要求。
(二) 行政法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法规也是人民法院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依据。(三)地方性法规,是指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根 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是人民法院法律适用的依据。
 (四)规章的参照适用。 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法不把规章作为人民法院法律适用的必然依据。
(五)、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适用。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但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肯定低于规章。人民法院在进行司法审查时,不能“依据”,也不是“参照”其他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在适用时 也可以参考参照规章的做法。   
 此外,国务院可以对法律进行 解释,其行政解释相当于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对法律进行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法律地位,但是,根据 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应当是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依据。
47、行政诉讼中处理法律规范冲突的规则。法律适用冲突的解决原则:①对区际冲突的调整规则。②对层次级别冲突、部门冲突的调整规则。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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