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06909行政诉讼复习重点:第五章行政诉讼证据
2016年04月12日 12:24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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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行政诉讼证据 26、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27、证人证言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28、原告承担有限的证明责任①原告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②原告起诉被告不做为的案件中,应该提供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③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29、被告承担哪些举证责任:(1)被告应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被诉的是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应提供证据说明不作为的理由及法律依据;(3)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30、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原则具体内容①更符合行政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机关不法行为侵害的主要目的。②行政机关负主要举证责任更符合依法行政这一行政活动的基本原则。 |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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