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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06909行政诉讼复习重点: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

2016年04月12日 12:17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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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9行政诉讼复习重点
执行阻却,又叫执行受阻,是指执行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事由,即遇到某些特殊情况致使执行程序暂时无法继续进行,以及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而出现的执行程序中断的状态。
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
1、行政诉讼: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纠纷案件的活动。
2、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是两种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差异的司法活动。一般说来,行政诉讼是从民事诉讼中分离出来的,其发展之初,往往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而且许多司法原则是共同的,如公开审判、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制、合议制等。所以二者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他们之间存在着许多差异,主要的有:1.案件性质不同。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行政争议。 2.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不同。民事诉讼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如民法通则等;行政诉讼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3.当事人不同。民事诉讼发生于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行政诉讼只发生在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4.诉讼权利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对等的,如一方起诉,另一方可以反诉;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不对等的,如只能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方起诉,行政主体一方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5.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行政诉讼要求以存在某个具体行政行为为先行条件;民事诉讼则不需要这样的先行条件。6.是否适用调解不同。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是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之一;行政诉讼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因而不可能通过被告与原告相互妥协来解决争议。
3、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2)回避制度(3)公开审判制度(4)两审终审制度
4、行政诉讼特有原则,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开展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特殊准则。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包括:(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5)不适用调解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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