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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6909行政诉讼法自学考试考前复习资料:简答题(三)

2016年04月12日 12:11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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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诉讼代理人的详细内容
行政诉讼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行政诉讼当事人委托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参加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的种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32、行政诉讼证据的特征
①证明对象的特殊性。②证据范围的特殊性。③证据来源的特殊性。
33、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物品,进行勘查、检验、绘图、拍照、测量之后所制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类型,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职务过程中,对某些事项当场做的书面记录,通常在难以取证或者难以保全的情况下使用。
34、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和期限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并提出答辩状。
35、原告及第三人的举证责任
①原告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②原告起诉被告不做为的案件中,应该提供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③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36、取证主体
①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情形。②原告或者第三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程序。③人民法院委托异地法院调取证据的程序。
37、质证的特征
①质证的主体当事人及其代理人。②质证的内容证据证明效力的有无以及证明效力的大小。③质证的对象当事人提交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④质证的时间庭审阶段。
38行政诉讼法律特征
①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②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只解决合法性问题。③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前必有一个行政管理活动程序中的法律适用。④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涉及的范围更广泛,内容更复杂,且更多地关系到国家、社会公益。⑤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由行政诉讼法的有关条款专门规定。
39、行政诉讼中可直接适用的法律规范
①新法优于旧法。②高层次规范优于低层次规范。③直接调整相应部门、相应事项的法律规范优于非直接调整相应部门、相应事项的法律规范。④特别法律规范优于普通法律规范。
40、法律适用冲突的解决原则
①对区际冲突的调整规则。②对层次级别冲突、部门冲突的调整规则。
41、参照规章的含义
①部、委规章。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部门的权限制定、颁布规章。②地方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42、起诉的条件
①起诉人应具备原告资格。②有明确的被告。③起诉理由合法。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⑤起诉程序合法。⑥起诉形式合法。
43、受理程序和不予受理的情形
①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②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③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④法律规范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⑤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⑥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⑦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⑧起诉人重复起诉的。⑨原告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起诉的。⑩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所羁束的。⑾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44、审判准备的任务
①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在法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②人民法院审阅诉讼材料,主动调查研究,收集证据。③更换不合格的当事人。④追加当事人。⑤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45、延期审理适用情形
①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②当事人申请回避,人民法院由主、客观原因不能立即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或者已作出回避决定,不能马上找到替代人员而延期审理。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④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况,例如主持本案的审判人员因事不能到场等。
46、缺席判决适用情形
①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呼,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②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
47、诉讼终结适用情形
①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②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48、诉讼中止的适用情形
①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②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的人。④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⑤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⑥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49、行政裁定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的裁定
①不予受理的裁定。②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裁定。或者驳回原告要求停止被诉行政行为执行申请的裁定。③财产保全裁定。④先予执行裁定。⑤驳回起诉的裁定。⑥准予或不准予撤诉的裁定。⑦中止诉讼的裁定。
50、一审行政判决的种类及具体内容
①维持判决。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②撤消判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③履行判决。④变更判决。⑤驳回诉讼请求判决。⑥确认判决。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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