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6909行政诉讼法自学考试考前复习资料:案例讨论6
2016年04月10日 12:13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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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997年9月11日晚,王某与张某、胡某、张某某等人在渝中区金噪子康乐大世界洗完桑拿浴后,分别由领班小姐带入包房按摩。王某进入B包房后,在接受小姐敖某按摩过程中,王问:“做一个业务多少钱”?敖答:“挣不了多少,要看客人满不满意。”随后,敖某继续为王按摩。突然,三名公安人员踢开房门冲进包房,进行现场摄像,并将王、敖两人带至公安机关询问。1997年9月22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以王某嫖宿暗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和公安部公复字(95)6号内部批复规定,认定王某有讲价嫖娼行为,对王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500元的治安处罚裁决。王某对此不服,申请复议,重庆市公安局经复议,以公复字(97)206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王某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什么法院?被告是谁?清分别说明理由。
答:1.渝中区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中管辖权原告就被告原则而确定的。
2、渝中区公安局为被告,被告在没有确着证据的情况下就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是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告洽中区公安分局对原告作出的警告并处罚款1500元的治安处罚裁决,事实不清,以嫖娼定性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原告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张老师)
问: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什么法院?被告是谁?清分别说明理由。
答:1.渝中区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中管辖权原告就被告原则而确定的。
2、渝中区公安局为被告,被告在没有确着证据的情况下就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是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告洽中区公安分局对原告作出的警告并处罚款1500元的治安处罚裁决,事实不清,以嫖娼定性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原告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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