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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送达湖南省2023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通告

2023年12月28日 17:17 湖南自考张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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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我院对我省2023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违规考生给予了相应处理,并制作了《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决定书),现将违规处理决定书送达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请相关考生于12月27日起3日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自助服务系统违规处理决定书查收功能一经开通,违规处理决定书即视为已送达,功能开通日为送达日期。
      二、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本次考试不接受现场受理复核申请,考生提交的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
(责任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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