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按照省,市物价局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免的有关措施,不合考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A:提高奖学金总额和增加奖励项目,扩大奖励面。B部分特困生可以在第二学年申请无息贷款。C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服务机构,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并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D发放困难补助,减免部分学费和争取社会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