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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考试单科成绩有效期及学位申请年限规定

 

自考单科成绩规定

在全国考委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中,对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期限做了具体规定: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

但是,湖南自考单科成绩没有有效期规定,所以湖南自考单科成绩有效期时间是永久存在的,部分省市的自考成绩有效时间为八年。

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南、湖北、四川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天津(2000年开始执行)、黑龙江 (2006年开始执行)、陕西(2006年开始执行)、江西(2005年开始执行)、辽宁(2004年开始执行)、河南(2003年开始执行)。

对执行此规定省市的新考生和老考生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考生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省的当地自考部门。(主要是是否执行以及开始执行的日期)

学位考试成绩规定

湖南省申请学位时间限制还是根据各个主考院校的规定,每个学校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有的是一年内必须完成,还有部分主考学校为2年内,建议考生咨询所学专业的主考院校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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